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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婚前后财产如何认定

2008-02-19  来源: 解放日报 



    婚庆大年来临,向本报咨询各类婚姻财产问题的读者较多。为此,我们请上海市捷华律师事务所丁梦晓律师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:

    问:张小姐还未结婚,几年前独自购买了一套150万元的房子,并支付了首付款,还有100万的贷款未还清。同时,她还买了辆10万元的车。近期张小姐打算和王先生结婚,那么婚后有关房子和车子是否仍属于张小姐婚前财产?

    答: 车子和房子均属于张小姐的婚前财产。只要房子的产权证是在结婚前就已经拿到的,并且产证上没有张小姐丈夫的名字。

    问:随着房价上涨,张小姐的房子已升值到200万,如果张小姐和王先生离婚,房子该如何分配?

    答:鉴于该房子为张小姐的婚前财产,因此无论房价如何增长,离婚时均作为婚前个人财产不用予以分割,都由张小姐个人所拥有。

    问:张小姐手头还有若干基金、股票和存款,这些是否需公证后才能确定为个人财产?

    答:目前手头的基金、股票、存款,只有两种情况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。一、经过公证。二、如果该基金、股票、存款,均是在张小姐结婚前就拥有的,并且结婚之后没有任何款项的进入,也就是没有再发生存折上有新的存款打入,基金、股票账户上没有新的资金注入过,那么这些财产就可以认定为张小姐的婚前个人财产。如果一旦发生资金有进出的记录(实际上“出”没有关系,但不能进入),那么由于现实中无法从法律角度证明哪些是婚前个人财产,哪些是婚后共同财产,因此是要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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