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吕梁国际宾馆,餐饮部经理告诉记者,消费超过500元,顾客可以自带酒水。“由于顾客自带酒水一般都是别人送的,或从市场上买的,难免存在质量问题,万一顾客自带的酒水存在质量问题,发生中毒事件,我们酒店将难以推辞责任,这样一来,不但会对我们酒店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,而且对我们酒店的声誉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,再加上我们酒店的饭菜利润本来就不高,而客户自带酒水同样还要用我们的餐具,而我们的餐具都是经过消毒的,这样一来,无形中就又对我们造成了一定的人力消耗和物力消耗,所以,我们规定消费超出500元的,才可以自带酒水。”
他说,对于消费超出500元的顾客,他们必须让服务员提示客户,“自带酒水如果出现中毒事件,我们将概不负责”。
驻吕梁特派记者马累平
浅水湾大酒店希望能出台相关法律
1月12日上午,记者来到榆次浅水湾大酒店,该店被国家旅游部门核定为三星级酒店。
谈到“自带酒水”问题,浅水湾大酒店总经理郭立信说:“谢绝客人自带酒水,在餐饮业尤其是一些比较高档的酒店是一条不成文的行规,也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最容易发生矛盾的地方。”他介绍,他们酒店以前也曾设立过“谢绝自带酒水”之类的告示牌,谁知立牌后顾客反映极其强烈,有些爱较真的客人还向工商部门进行了投诉,酒店后来就撤掉了告示牌;遇到婚事、生日、聚会等类包饭,酒店更不适宜谢绝客人自带酒水饮料;与酒店有协议、在此作为招待用餐点的一些单位,所用酒水基本都是自备。
郭立信说:“酒水对于酒店来说确实是一块不容忽视的利润,但因为附带着饮食安全问题,我们酒店绝对能保证所售酒水的合格安全,可一旦顾客因饮用自带的酒水发生了中毒事件,很容易让我们酒店蒙上不白之冤。”他很明确地对记者表明了态度:“无论以后能否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,或者怎样去收取合理的服务费,我们都希望有关部门能出台一个翔实的法律依据,让消费者能掏得明白,我们商家也挣得舒心,但就现阶段的状况来说,我们酒店还是会尊重顾客的选择。”
驻晋中特派记者王怀兵
运城大酒店灵活掌握决不强拒
“今天中午有一家乔迁之喜,请8桌客,按照规定酒店不让自带酒水,但是事主提出要自带酒水,如果强行拒绝,就可能失去这8桌客人,在权衡利弊之后,酒店就同意了客人的要求。”1月13日,记者在运城大酒店采访时,餐饮部经理姚军首先举例谈起了自己的看法。
运城大酒店是一个四星级标准的高档饭店,按照酒店规定是不准自带酒水的。但是在实际执行中,他们并不能一概而论。通常单位用餐的一两桌饭,基本都能执行规定,不自带酒水。而私人举办的乔迁、满月、小孩12岁等小型宴会,大多数人都从经济方面考虑要求自带酒水,所以饭店就灵活掌握,尊重客人的意愿,也不收开瓶费。
记者来到一个包间内,看到有炒凉粉、蒸红薯、拌菜、烩菜、羊肉泡馍等特色菜。一位北京来的客人边吃边说,这里的饭菜经济实惠,他每次来都住在这里,吃在这里。当记者问到是否是自带酒水时,客人说,他们都不喝酒,饮料是酒店的,只喝了几瓶果汁,到外面买太麻烦,就让酒店安排了。
驻运城特派记者黄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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